Aug 11

我们百姓权益谁做主?“和谐社会”与不和谐的“强盗行为”
忍无可忍,“叫天天不应,叫地地不灵”的无奈之举,谁来保护我们百姓的合法权益?
在大连理工大学北门的新新园小区发生了这样的行为,请有良知的媒体和相关部门能给老百姓一个合理的说法:
新新园小区的住户一共11栋楼,周围被理工大学的研究生公寓包围着,现任物业是大连理工大学物业公司,住户大多数是学校教师,很多是退休的教师,附近傍着牛角山。每年端午节学校组织教职学生登山健身,周边环境一直比较详和。
2009年随着“亿达开发商”在小区北边空地开始施工建房开始,一切安宁与和谐被打破了。开发商擅自决定扩建“新新园”小区的道路改为“公路”,将道路两旁的人行道和树木都摧毁。

因为这一行为没有得到小区业主的同意,据说高新园区的土地规划局也没有批准。所以,小区居民一直都以为他们不会无视业主的利益,应该加以协商解决才是。
噩梦开始了。2009年7月,一群打着“补偿办公室”旗号的人租用了小区一楼的房间,贴出补偿临街的5栋楼的告示:每户补贴5000-8000元,与居住面积无关,而且规定了领取的期限,他们的目的很简单,瓦解小区居民,只要达到50%的领取补贴款,他们就可以得到“批准施工”的批示。然后,每天一群“膀大腰圆”类似打手模样的大约6-10人左右的男子在附近支了一个凉棚,天天在里面放着音乐打着扑克。名义上是在聚会玩乐,实际上暗地里在威胁着小区的居民,让我们看看他们的行为吧:
由于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很多是退休的教授,身体都不是很好,因为一直在组织小区居民开会去有关部门反映这一情况,结果业主负责的几位老人的住宅门锁被人涂了“胶”,只好报警自掏腰包找人开锁;
被圈定的5栋楼居民经常被人恐吓,赶快去领补贴款,别找死;
因为这些强行施工道路人的进入,小区居民在无奈的情况下,挂了一道条幅:抗议强行霸道行为,结果被人恐吓,立刻摘下,否则,晚上别想活着回家,而且当时还有 “110”人士在场。害的挂条幅的住户心脏病复发,住进了医院,而这位老人的心脏病已经10多年都没有复发过,被这些“流氓”样的人而“唤醒”。
这样类似的恐吓行为还在继续,甚至“有恃无恐”………….
现在,新新园小区通往牛角山的路已经被封死,小区北边的大门被强行砸开摧毁,小区道路两旁的人行道的砖头也被拆掉,一切都是“大张旗鼓”地进行着“强盗行为”。面对这样的“违法行为”,小区居民的抗争又换来了什么:
市政部门躲躲闪闪,有关人士说,没有批准这些施工行为,而施工的人打的大旗是“连大市政”?
大连理工大学没有人出面维护住户的利益,毕竟这也有学校学生的公寓在小区之内。
大连的“新商报”、大连电视台的百姓热线“新视点”等媒体一听说是“亿达开发商”都回避,听说是负责人放话只要是“亿达开发商”的事情都不允许介入和报道。就连挂电话到辽宁电视台百姓热线“新北方”,得到的反应都是一概不受理。
官方、媒体、学校这三个百姓可以依赖和信任的部门都是如此的态度,因为“惧怕”和“金钱利益”,而将最起码的良知都抛在了“九霄云外”,普通的老师辛辛苦苦买个房子,却换不来应有的宁静和保障,小区的孩子将面临更多的交通车辆的威胁,这还哪里有小区的影子?难道我们作为教师,甚至大多数是退休的年老人员,只能面对着这些“权钱”结合的“强盗行为”而无助地掩面哭泣吗?
当小区居民静坐时,被110制止,挂条幅,也被制止,说是影响了“和谐社会”。
试问:如果老百姓得不到和谐,那么和谐社会是为了谁?
谁来为“和谐社会”做主?这些开发商“强迁强占的强盗行为”在“以法治国”的社会和国家里,还会依然存在,就真的无处无人来制止和纠正的吗?寒心……….

written by Piuka \\ tags: , , ,


2 Responses to “新新园不相信眼泪”

  1. 1. vohot Says:

    现在,真那么可怕吗?

  2. 2. zh Says:

    太可恶了,为了金钱利益,不惜赤裸裸地践踏他人的权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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